1)第六十四章 野游_穿越之如玉美公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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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天一早,花枝招展的俞诸林就翘着兰花指提着礼物来了,这世家子弟就是有钱,一出手就是个玉镯子,还是顶好的玉。

  “这就是你家平哥儿?长得可真灵气。”俞诸林说话也带三分腔调,再加上平时就爱翘兰花指,让人看了还以为他不是翰林的修士,而是是哪个梨园的戏子,还是学艺不精的那种。

  沈云清忍住笑点点头,许久不见,俞诸林还是老样子。

  平儿接过玉镯子高兴地左看右看,还放在阳光下面照了照,小大人一样嘴里念念有词:“看起来是个好东西,得好好收起来。”让一旁看着的这些大人都忍俊不禁,这小财迷。

  本来沈云清以为只有她,平儿,张青还是俞诸林四个人,谁知张青这个嘴巴漏风的不知怎么让墨小琬知道了,执意要跟过来。

  沈云清面上不露心思,心里是有点尴尬的,墨小琬反而撅着小嘴地站在张青旁边,她说自己是来找张青的,跟沈云清没有任何关系。

  她喜欢的男人喜欢男人,她又能怎么办?她又不能变成男的,只能远远地看着沈云清,还要装作自己已经放下的样子,希望她不要很快就喜欢上别人。

  沈云清摸摸鼻子,向张青使了个眼色,让他照顾好墨小琬公主。张青心领神会地扇了扇纸扇,掩饰住他脸上的激动,感谢沈云清给他提供的机会。

  这一行极具个人特色的俊男美女还附带着一个小仙童就这么出发了。他们驾着马车一路向郊外驶去。

  一路欢欢笑笑,再加上平儿嘴甜又讨喜,惹得大家爱不释手,平儿还自告奋勇地教大家唱歌。

  沈云清坐在马车前面,听着马车里传来的歌声,虽然她不能加入到他们唱歌的队伍里,因为容易暴露自己的女性身份,但仍然感到十分惬意。

  蓝天白云,夏风徐徐。

  他们要去的目的地是沈云清从宁州回来时发现的,在距离京城三公里外的地方,在树林深处,有一条小溪,里面养着许多肥美的鲤鱼。

  沈云清对这一池鲤鱼兴趣远超过朝堂上的那堆破事。现在的朝庭看似安稳,其实像是个被白蚁啃食的千疮百孔的大坝,只要有过急的潮水涌来,就会瞬间分崩离析。

  谁人爱趟这趟浑水?沈云清自然也不愿意,但她更不愿看到的是墨国的百姓受难。

  不得不说,21世纪来的上了这么多年政课的沈云清别的操守没有,大难当前自个当缩头乌龟这种事她是绝对做不出来了,如果暴风雨真的来了,她一定是风雨中的那个逆行者。

  寄意寒星荃不察,我以我血荐轩辕。

  “平儿,来,爹爹教你用树枝扎鱼。”到了这片溪流,沈云清首当其冲,挽起袖子,撸起裤腿就开始了。

  “来了来了!”平儿迈着小短腿,甩着藕节一般的小胳膊哈哈乐着跑过去,还没等跑到沈云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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