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九十三章 敌占区内唱响好汉歌_我来自大明辽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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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撒一把在辽沈平原上挖来的随处可见的野葱、芥菜,夹到当碗用的头盔里,浇点儿汤汁,还很烫就吸溜着嘴,在舌头的挑逗之中拒绝几下,便咽了下去。

  “哇!真的太好吃啦!阿真……哦不,小贰啊小贰,老子终于知道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了,因为你做出来的食物,实在是太好吃啦!”

  吴三桂突然发现,这个让自己很是不服的少年,似乎又展现出了令自己不得不服气的技能,而且是生存的必备技能。

  毕竟,人总是要吃饭的啊。

  “那你为什么又要叫作小三儿呢?”黄重真笑嘻嘻的一个反问,便将吴三桂差点儿就被一块又韧又大的牛筋儿,给活活噎死。

  “哈哈哈!”

  除了他的三个家丁,没有人去拍他的背,反而幸灾乐祸地大笑起来。

  劫后余生的吴三桂也不生气,毫不示弱地一个个回怼了过去,似乎刚刚差点儿就被噎死的人,不是他。

  “少年人的精力,就是这么的旺盛。他们的神经,也就是这么的大条啊。”黄重真一边游刃有余的操持着美食,一边欣慰地想着。

  珍贵的内脏更是被黄重真处置得妥妥当当,腰子切成细片儿就可以用来串烤,牛肚羊肚就用来在滚烫的水里刷几秒,就立刻捞上来,再撒一把葱。

  如此闻所未闻的没事,便成为了这群少年糙汉们争相吞咽的对象,既安慰着肠胃,又令消耗极大的筋骨脏腑,得到了极大的补偿。

  一路上被当做宝贝那样供奉在手拉车上的烧刀子,也有好几坛被拍开了封泥,在黑暗的坛子里憋了好久的浓郁酒香,顿时四溢开来,还朝着别院深处飘溢开去。

  “这般好东西,与其白白送给无礼的后金,倒不如自己享用呢。”对于这一点,就连一向豪爽大方热情好客的黄重真,也都是这么想的。

  于是乎,在后金的都城当中,一群大明来的使者于入城后的第一晚,便大碗喝酒,大块吃肉,还在黄重真的带领下,鬼哭狼嚎般地唱着不知名讳的歌谣。

  “这边走那边走,莫厌金樽酒……”

  这倒也还罢了,毕竟是首名曲儿,此道男人都知晓。

  可“哥哥门前一道弯弯的河”,“妹妹你坐船头……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”诸如此类的,却又是啥玩意儿?

  唯独那首“大河向东流啊,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……,嘿嘿嘿嘿嘿咻,嘿嘿嘿嘿嘿一碗酒啊……风风火火闯九州啊”,虽然声嘶力竭,倒也蛮好听的。

  只是,这反意未免也太明显了一些吧?

  你家明国皇帝同意么?

  这帮厮真的是明国使者么?

  在敌占区内唱响好汉歌,此情此景,简直放肆到嗨,燃情至爆,倒也别开生面。

  躲在暗处监视的后金细作们,被这毫不掩饰的极大动静吵得瞠目结舌,却也被高墙都无法遮掩的酒肉香味,馋得垂涎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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