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13章 协议达成_逆清18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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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东万律。

  马歇尔上校将英荷谈判的最终结果带给了赵源,这里面的些许条款让他且喜且忧。

  其中的最主要条款是确定了兰芳总督府的存在,将会得到英国和荷兰的共同承认,且势力范围将会是整个西婆罗洲,后续赵源在西婆罗洲采取任何军事行为,都不再会被荷兰人抵制。

  西婆罗洲的范围跟后世印尼西加里曼丹省相仿,总面积大概是14.6万平方公里,此地也是南洋华人聚集最多的地方,早在一千年多年前就有华人前来婆罗洲定居。

  此地最早只是一块原始森林地带,还是因为华人的到来,才将这些开垦出了大片的土地,而且还拥有丰富的黄金和钻石资源,在未来甚至还成为了全世界最大的橡胶和棕榈油产地,但是令人可惜的是,原本占据相对多数的华人却被不断排挤,人口比例在不断下降。

  赵源当然清楚这一切的原因,但是他不能接受这么多华人所创造出来的财富,最终却成为了那些土人的财产,因此他必须要牢牢握住西婆罗洲的统治,确保华人人口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。

  当然这些还是后话。

  对于此时的赵源而言,英荷条约中也有一些不利的地方,其中兰芳总督府对西婆罗洲的占据并不是免费的,必须向荷兰支付一笔赎买金,即每年需要支付三万英镑的赎买金,一共要支付三十年时间,意味着荷兰是以九十万英镑出让了西婆罗洲的主权。

  最后,条约规定兰芳都督府将不会再对西婆罗洲以外的任何地方发起进攻,一旦违约将会受到英荷两国的全面制裁,且三方军备情况将会定期进行交还备忘录。

  除此之外,英国和兰芳总督府之间也会单纯达成一条新的条约,因为签署地在东万律,因此也被称之为《英兰东万律条约》。

  当然,介于双方的地位,这一条约也是妥妥的不平等条约,放在历史上是要被大批特批的存在。

  第一条,兰芳的外交权力将由英国所控制,没有得到英国人许可的情况下,兰芳不得与其他任何第三国签订任何条约,这也是为何前面的条约是英荷条约的缘故。

  第二条,兰芳总督府将会授予英国贸易最惠国待遇以及免关税待遇——当然,这一待遇并非是永久的,同样也有时间限制,而条约上规定的是十年。

  第三条,英国在兰芳享有治外法权,凡是大英帝国公民在兰芳触犯相关法律,都将会在英国驻兰芳公使馆代表在场情况下,依据英国法律进行判决。

  第四条,英国将会在坤甸进行驻军,驻军规模为一个步兵营,以‘确保’兰芳的安全,当然还会在坤甸建立一个海军基地,这里也将会成为日后大英帝国海军驻扎在婆罗洲的重要力量。

  第五条,兰芳必须根据大英帝国的要求实现自由贸易,也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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