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47.第三章_畅游六零年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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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文中,葛思岚不过是位侧面描写的炮灰人物,到了快完结前,才出现了一回。

  因而,文中没有详细的描写葛思岚,当时还是读者的她不明白为什么25岁的葛思岚没结婚?25岁了,即使在城里,这个年纪的一般都要结婚生孩子了。如果嫁出去了,那葛成林对她这个出嫁女没有什么办法吧。

  现在,她成了葛思岚,接收了葛思岚的记忆。大概可能是因为——葛思岚长相太普通太平凡了,又相视过高,自诩是干部子女!还有也许也因为母亲在66年被父亲送回老家天天被批-斗,身为子女,大概也是没有什么心思相亲结婚的吧。葛思岚是旧式小脚女人程珍珍‘言传身教’出来的闺女,大概也不会成为自由恋爱的参与者吧,更何况她也不是‘窈窕淑女’,自然便没有‘君子好俅’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。

  原文中,有这么一段对话——

  程珍珍火冒三丈地问葛思岚:前世里没见过男人?猢狲烧着屁股了急着嫁这种男人?

  葛思岚的脸上没任何表情:我也是上了当,村里做介绍时说他成份好,为人忠厚,等嫁过去才知道他家上代吃喝嫖赌样样俱,把家为败光了,他三岁起上桌跟人推牌九。

  程珍珍恨铁不成钢地道:别人说什么你也信什么,不会拿眼睛看?

  葛思岚的嗓子嘶哑中带着干涩(劣质的烟抽的),跟在家时完不一样,说:村里是他族里兄弟,同个祖宗的,一起帮着他骗我,我有什么办法?那个地方吃没得吃,知青比我小,结成帮不理我,连个可以说话的人也没有,我苦啊。

  ……原主本就没有‘吃苦耐劳’的好品质,在家里就是一位只知道与弟弟争东西的姐姐,不懂‘到了什么山砍什么柴’的道理。学好不容易,学坏一下子,跟着会吃喝嫖赌的丈夫,她也学会了抽烟赌博,她父亲一个月寄一百块给她,她还是欠了1500元的赌债,带着丈夫儿子们回娘家求救。……很无语,只能八个字形容:哀其不幸,怒其不争!……

  其实,当初——葛思峰要求自己去更艰苦的地方,但程珍珍坚决反对,说如果他去,前脚走,后脚她上吊死了算了。也是对儿女不同的态度,让葛思岚离家时满怀悲愤,无论父亲替她准备多少钱和物品都没用。

  如此可怕的重男轻女,令她这个老妖怪深深地打了个寒颤!

  她得好好规划规划,她可不想下乡吃苦呢!上一世她那种情况都可以免去上山下乡之苦,这一回她也算是个干部子女,还不大上山下乡的范围内,就不信她处理不了这种情况。

  在原文中,其实葛思岚如果真不想去,她还是可以让自己生病,可以摔断自己的脚,只是原主没有这个狠劲,不然她这一生也走不到那么惨。也可以跑去与父亲划清界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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