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十七章汉国第一劫案 1_大汉骑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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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燕城郡金币劫案发生前一年。

  汉元794年月20日,南京港西区。从码头朝北,走过整条宜安大街,拐进平顺胡同,在胡同的尽头有一座两层的小楼。这是一家酒家,楼前挂着一面店招,面写着平顺酒家。

  通常餐饮、住宿的店家都在人流密集的地方,比如在靠近码头的东区,或者在酒肆、驿馆林立的南区。即使不在东区、南区,就算把店堂开设在去南京城的西区大道,也比在大白天都难觅人影的北区小巷里强得多。

  经常来南京港的人都知道,南京港北区居住的都是那些在码头讨生活的苦力,几乎没有什么**,所以也不会有人来此寻欢作乐。而住在这里的人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去干活,很晚才回家,大白天里北区显得冷冷清清。

  按理,平顺酒家在这种鬼都不来的地方开店,早就倒闭了,而实际情况正好相反,这里的生意十分红火。火热得一般需要提前三天预定,才能定到包间。到这里来的人也很特殊,不是富商巨贾,更不是达官贵人,也不是平民百姓,全是地地道道的江湖人氏。

  称他们江湖人氏也不够准确,准确地说,他们是江湖的黑道人物。跑江湖、混江湖的人有几种,一种是生活所迫,一种是误入歧途,一种是明知而为。

  其中前两种人或许本性还不算太坏,有着自己的道德底线,即使去做那些违法乱纪的营生,也有一定的限度,罪大恶极的事一般不会做。如素有江湖第一之称的三江派宗主王秉真就是这类人的典型,虽然他曾犯过法,但从没杀过人。帝国内其他各知名大帮派宗主也基本属于这类。

  而后一种人,则纯粹是为了钱财不惜铤而走险的亡命之徒。这些人为了钱财、为了达到自己的目地。不择手段、心狠手辣。由于他们干的都是阴损歹毒的事,所以被称为黑道,而与之相反的那些人,自然就是白道了。

  混黑道的虽然钱财比混白道的来得容易、来得快,但要冒极大的危险,所以绝大多数人不会一辈子在黑道混,而是混几年、十几年,在有了一定积蓄后,就金盘洗手退出江湖。还有一些会转为白道,做一些正当的生意。

  平顺酒家的老板以前就是个黑道人物。曾经有一段时间在海以抢劫维生。据说有一次他所控制的海盗船抢到一只肥羊发了大财,于是解散了同伙。来到南京港开了这家酒家。

  他知道,要想彻底脱离以前地生活是不可能的,索性盘算着开一家专门为黑道人氏服务地酒家。他将店铺开在偏僻之处,雇佣的伙计也基本是以前的手下。他在把二楼隔成一间间能隔音的包间,又定制出详细的店规,保护客人们的秘密。

  这种做法,大受道朋的欢迎。他本来在黑道中就有些名气,开了酒家后,来到这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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