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十四章:要找我写歌?(求收藏!求银票…_我的同桌是偶像女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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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于先生,我只是一个大学生。”林群赶忙退开,着一张脸贴过来自己还真的被吓到了。

  “大学生怎么了?大学生才是以后国家和民族的希望。”于今当作没听懂林群的拒绝的意思,反而更加地靠近。

  “那于先生你想和我怎么合作?”林群实在受不了于今这个样子,只能先问道。

  “我啊,就是想让你帮我写一首歌就好。”于今见林群有些要答应的意思,赶忙说道。

  “一首歌?于先生,一首歌可不是随便写就能写出来的。”

  “那你能在三天之内写出来吗?我这里真的有些着急。”于今见好不容易有些起色,可不能就这么放弃。

  “可以告诉你要我写歌干什么用吗?”林群也是好奇,一个商人怎么突然要人写一首歌?他又不是娱乐圈里的,做的生意可是和娱乐圈差的十万八千里呢。

  “实话告诉你,咱们市马上要举办一个大型的运动会,但是这次政府却不打算出前,他们让本地商人投资竞标,对于那些大商人来说,这点盈利可能只是蝇头小利,但是对于我们这些中等商人来说却是一次迈入上层的机会。”

  “我也好不容易花了大价钱才竞选成功,不过可惜在一个地方。”

  于今说到这里,表情流露出叹息的表情。

  “什么?”

  “运动会是要主题曲的,如果让我请那些明星歌手,我真的没有那么多钱,但是如果请一个不入流的歌手,我又觉得会搞砸,所以当我听到你刚刚的那首歌,真的让我很喜欢,我真的这辈子没听过那么好听的歌,我想试试。”

  说罢,于今看向了林群,满怀期待的表情。

  “可我只是一个大学生,连歌手都不是,一点知名度也没有,你选了我有几个人会知道?”

  “我刚刚听到莹然说你是大学歌手大赛的第一名,这份实力足够了。”

  “抱歉,于先生,对这个我真的不感兴趣。”

  这份差事虽然对林群来说并没有难度,但是真的要帮人的话还是得好好考虑。

  “这次我得到的收益分你一半。”于今看着马上要离开的林群着急地说道,好不容易遇到这么一个雪中送炭的人,真的可不能弄丢了。

  林群停了一下,看了眼手机账户上一百多万的余额,笑了一下,然后便走了出去。

  我真不缺钱。

  “小兄弟!”于今见林群头也不回地走了,心中也是万分地懊恼。

  “不行!不管怎么样都要让他帮我。”

  于今坐在凳子上,思索着如何林群帮他,突然,他之前好像看到找他父亲的时候,林群是和他爸在一起的,那说明他们当时正在聊天!

  死马当活马医,去问问父亲!

  事不宜迟,于今当即出去去找于老爷子,一出门,就看到于老爷子在和遇奶奶两个人在院子里晒太阳,小心翼翼地走过去,喊了声:“爸,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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