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20章 想扇自己两个耳光(求订阅月票)_我快亏成麻瓜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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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万,比得上一线明星的普通代言报价了。”

  PaulSmith再怎么说也算得上奢侈品牌。

  时尚、奢侈。

  拿到它的代言,不仅仅是钱的问题。

  而是一种时尚地位的巨大提升,在钱娜看来,林冬如果拿下这个代言,就不是品牌借林冬的光提升知名度,而是林冬借品牌来提升身价。

  林冬不着痕迹的擦了擦自己的口水。

  六百万啊!

  必须拿下。

  巫师大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呢。

  “竞争对手都有哪些?”施珊珊在旁边问。

  “很多,大部分都是流量。”钱娜随口说了几个,果然都是近几年蹿红的偶像艺人。

  “听起来好难竞争上啊。”施珊珊不太懂这些,感觉有些悲观。

  “我们的优势就是PaulSmith的几位设计师都很喜欢林总,觉得他举手投足都带着一种天然的英伦范,设计师的声音,PaulSmith必须慎重考虑。”

  林冬暗自里感谢了一下他那些斯莱特林的同学们。

  整天和他们这些高贵的人种待在一起,潜移默化的也必然土不到哪里去。

  这种所谓的英伦绅士风范,不是靠礼仪训练出来的,而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,而正是无意识的,才更加能够折服那些眼光毒辣敏感的设计师。

  “不如让咱们的公关出动,对竞争对手进行抹黑。”施珊珊跃跃欲试。

  林冬和钱娜顿时对她刮目相看。

  姐儿,你啥时候黑化的。

  “抹黑就算了,咱们的公关团队还没打过什么打硬仗,容易弄巧成拙,关注一下就好了吧。”还是钱娜比较懂行。

  公关方面,有自知之明。

  林冬遗憾的咂咂嘴,也罢,人不犯我我不犯人。

  “我就这两个事,林总,珊姐,要是没事的话,那我先走了。”钱娜合上行程本。

  公司的艺人都已经配上专属经纪人了。

  钱娜是艺人部的总监。

  按理来说不需要负责这些琐事。

  奈何林冬这个艺人是老板,交给别人她也不放心。

  “一起听吧,也要你那边配合一下。”施珊珊打开文件夹,递给林冬:“一个是电影上映,《锦衣卫》定档七月十五,院线和发行方都没问题。”

  “哦,那就好。”林冬还能说啥呢。

  正常的商业行为,他根本无权阻止,再说了,这电影已经结算过了,随便它票房多少去吧。

  等等!

  自己是不是忽略了什么东西。

  没等施珊珊继续说下去,林冬就止住了她,开始思索自己到底哪里没有get到。

  商务部总监,艺人部总监面面相觑,都不敢说话了。

  林总一脸严肃,紧皱眉头,明显是遇到了什么事情。

  该不会是自己哪里做错了吧。

  刚才施珊珊那段话里,一定有一个让他灵光乍现的点子。

  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来了。

  到底是什么呢。

  拆分一下,每一个词品一品,林冬终于发现了这个词。

  发行!

  哎呀,我真实蠢啊。

  我怎么这么蠢啊。

  我为什么要把电影交给中友传媒去发行啊。

  我为什么不能自己发行。

  虽然林冬没办法干涉发行这种正常的发行行为,但是一个啥也不会的团队,一个是经验丰富的国内前三甲金牌发行团队,鬼都知道哪个赚得多。

  新路、锦衣卫,都是找的中友。

  也难怪票房那么高。

  如果克莱斯特文化传媒组建自己的发行部门。

  票房砍一半都不止。

  我怎么现在才想起来啊,林冬捶胸顿足,恨不得扇自己两个耳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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