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2章 骨头_野狗骨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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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陈异今年职二,每周能去学校上一两天课,其余时间要么是网游戏厅、台球馆、或者半夜的飙车少年,儿童时期缺少管教,他从小玩这些就野,骑个自行车也能玩个杂技,那辆摩托车也是一点点倒腾,从一辆废架子慢慢升级,从别人手里赢回来的。

  苗靖初三,还有两个月中考,她念书刻苦,当然算毕业班的尖子生,成绩排在全校前十,光荣榜上一直挂着她的照片,只是性格有些内向,每天穿着校服独来独往,白天上课,晚上晚自习,回家自己做饭生活,算是单调又沉寂的初中生活。

  二室一厅的房子,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,陈礼彬和魏明珍留下的东西都陆续消失不见,当然,当年苗靖初识踏入这个家门,还感受到陈异妈妈残留那一缕温柔气息也在岁月里悄然弥散,只有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的丁点生活痕迹,房子显得空荡、简单又陈旧。

  陈异经常会毫无征兆冒出,有时候是半夜有人敲她的窗回家,有时候是早起发现隔壁屋子有人,也有她下晚自习路边飞驰而过的摩托车,或者吃饭的时候突然闯进一个人,两人生活在一起,其实也没什么不方便,童年时期住过同一个房间,都没有什么坏习惯,两人说话都不多,在各自房间忙着各自的事情,只有吃饭时间才凑到一块,苗靖没有别的感受,只是觉得他特别能吃,食量起码是自己的双倍,冰箱里的牛奶和米缸的米量消耗速度惊人,她记得陈礼彬是瘦高秀气的体型,但陈异肩宽背阔,站在面前很有压迫感和震慑力。

  吃完饭陈异会留点饭钱在桌子上,金额不会太大,有时候是三四十块,有时一两百,通常能看出他某段时间的经济能力,钱可能是他打台球赢的,十块二十块,也可能是摩托车飙车的奖金,苗靖听他打电话,知道他们有一帮人,半夜会聚到郊区的盘山公路去飙车,跑赢有彩头,金额通常几千块钱,只是这些钱到手,要给车子升级装备,也要请身边哥们兄弟吃喝玩乐,最后剩到苗靖手里的,就是让她买点好吃的。

  说起来,苗靖初中那几年住校,吃得最好的还是这时候,一方面她会去食品厂买边角料或者临期食品应付肚子,另一方面时不时也总有那么一顿全荤宴,她第一次做红烧牛羊肉和虾蟹海鲜,厨艺这时候从青涩到成熟过度,但陈异吃东西也不挑味道,无论多难吃都能泰然吃完。

  阳台有洗衣机,家里的衣服如非麻烦,一般扔洗衣机里洗,苗靖第一次鼓起勇气拦住陈异,是阻止他把贴身衣物和袜子扔进去,她红着脸,吞吞吐吐站在洗衣机面前,很不容易把这句话说出来,陈异头发滴着水,叉着腰嗤笑她挺讲究的,转身回浴室倒洗衣粉熟练搓衣服——他从小到大,什么活没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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